联系我们    线咨询     在线委托

 
本站首页 | 公司法务 | 合同法务 | 知识产权 | 劳动法务 | 医患纠纷 | 建筑房产 | 法律法规 | 物权法
婚姻继承 | 工伤保险 | 道路交通 | 人身伤害 | 安全生产 | 国家赔偿 | 拆迁安置 | 刑事辩护 | 保险法
本站简介 | 律所介绍 | 首席律师 | 私人律师 | 法律顾问 | 互动空间 法治谈
 
首页>婚姻继承>正文

 宜昌律师网专业服务

 首席律师:
   周宗江

  手机:
  132072 09089

  Email:
zhou_zongjiang@163.com

  地址:
 宜昌市珍珠路112号华银大厦B座10楼(老卫校对面)
  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

 诚信 敬业 优质 高效

 


本站又帮助两位女士解除婚姻之痛

宜昌婚姻家庭律师网 2010年6月20日

    女士覃某在和丈夫谈恋爱时同居,流产两次,迫于传统思想压力,便办理了结婚手续。婚后夫妻生活极不和谐,使覃某苦不堪言。

   因双方不能协商离婚,覃某委托周宗江律师办理诉讼离婚。法院审理后,法官耐心给双方多次协调,终于在今年5月双方达成调解离婚,覃某得以告别痛苦的婚姻。

   女士许某也是因年轻轻率与其丈夫办理了结婚登记,婚后,因双方缺乏爱情,多次发生打骂,很少在一起共同生活。2010年5月,在周宗江律师的帮助下起诉到点军区法院,近日,法院判决离婚。

   通过上述两案例,周宗江律师提醒各位年轻的朋友,结婚确实是关乎一生幸福的大事,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,一定要慎重考虑,双方是否有感情基础,能否长期共同生活下去。否则, 轻率办理结婚登记不仅使婚姻双方当事人痛苦,而且还会影响到两家人甚至子女的幸福。

 

 

 

  


|联系我们|本站简介|法律顾问|私人律师|在线咨询|在线委托|

 Copyright © 2006-2040  宜昌律师网     鄂ICP备17011489号-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