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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昌周宗江律师帮助某品牌装饰公司成功应诉

  
宜昌律师网   更新时间2014年4月19日




 
  2012年7月,北京某品牌装饰公司宜昌分公司接到法院传票,被告知一业主贾某以房屋装饰防水工程质量不合格,房屋漏水为由将其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各项损失6万元。
   因该公司一向信誉良好,在宜昌尚无诉讼经历,公司负责人对诉讼事宜非常重视,当即委托本站周宗江律师代其应诉。
   周宗江律师接受委托后,认真查阅了案卷,并协助装饰公司整理证据,为开庭应诉作了充分准备。经多次开庭审理,双方对漏水的事实不持异议,贾某认为漏水系装修防水工程质量不合格所致,但周宗江律师认为贾某房屋漏水与装饰公司装修防水工程质量(防水工程也验收合格)无关,且已过保修期。最终合议庭采信了周宗江律师的意见,于2013年3月,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贾某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   贾某不服一审判决,向宜昌中级法院提起上诉,经二审审理,2014年初,宜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:驳回上诉,维持一审判决。
   至此,装修公司面临的一起诉讼以胜诉结案,不仅免除了赔偿,而且维护了信誉。


 

 

 


  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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