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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

周宗江律师  更新时间:2006年10月16日

     日前,笔者代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,争议焦点之一就是双方所签合同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,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。那么它们之间倒底有哪些区别呢?   

1、从合同主体上看,劳动合同中一方必定是用人单位,另一方必定是劳动者,而且双方必须具备劳动主体资格。而劳务则没有主体的限制。

    2、从合同双方职责从属关系看,劳动合同中,双方具有职责从属关系,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一员,隶属于用人单位,在劳动过程中,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和管理。而劳务合同主体双方是平等的,之间没有从属关系。

    3、从合同涉及的当事人数目和合同标的来看,劳务合同通常会涉及到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,劳动合同只有一个合同两方当事人;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行为本身,而劳务合同标的大多为劳动结果。

   4、从争议的解决方式上看,劳动合同须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;而劳务合同属民事纠纷,不能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。

   当然,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还有一些区别,但在现实中,有些案例是很难区分的,笔者认为,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合同主体之间是否具有隶属关系,是否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。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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