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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成为宜昌市知识产权、行政案件专属管辖法院

发布时间:2022-05-25 17:16:25      

    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、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》规定,自2022年5月1日起,宜昌市和神农架林区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(其中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案件标的案不超过500万元)和行政诉讼案件一审由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管辖。

     在此之前,宜昌市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案件均由宜昌中院一审管辖,之后,对于上述案件宜昌中院将成为二审法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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